Home 在地議題 從曾文溪流域、到大台南的生態調查

從曾文溪流域、到大台南的生態調查

圖片來源:Martin Chen@Flickr( CC BY-NC-ND 2.0 )

2024年10月2日晚上,台南社大社會溝通小組邀請黃于玻老師在線上分享大台南生態調查的講座。老師是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的理事長,同時也是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長期調查台灣各地的生態,長期推動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協助公共工程融入生態保育理念,推展環境永續工作。

近幾年隨著大台南地區的產業發展,各地的建設未曾停下腳步,而各地的大興土木也一定會牽涉到附近的生態環境,開發與保育之間的平衡究竟要怎麼拿捏?兩者之間只能取其一嗎?又或者兩者能夠共存共榮?請黃于玻老師,來跟我們談談在他豐富的實務經驗中,怎麼看待這兩者的關係。

黃老師說,講座內容大致上可以粗分為兩大塊:曾文溪上中下游的生態樣貌、生態環境與經濟開發的休慼與共。首先,老師以山海圳綠道為背景,帶出阿里山到台江這段範圍裡豐富的生態樣貌,像是台灣獼猴、阿里山山椒魚、帝雉、藍腹鷴、黃魚鴞等等,都是台灣生態的象徵與環境保護焦點。

另外,老師也提到不同高度區域的生態特徵與開發挑戰,前面所舉例的物種所在區域我們皆以保護為主要原則,但當高度來到平原地區時,以保護為主要作為的觀念便需要改變,平原地帶是目前台灣人口主要集中的地區,因此在這個區域的保護作為便需轉向與人類營生活動扣合,換句話說便是「共存共榮」,譬如菱角田的農業生產活動與水雉的保育是能同時並存的,在人類生存的環境裡頭只要提供一些適當的條件便能與周遭的生物共同存活。

接著,大家都知道生物多樣性與我們的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但是進一步的實際意義與其內容是什麼?老師以東亞稻米草狀矮化病為例,說明了生物多樣性在保護農作物基因資源上的價值,當東亞稻米遭遇病害時,正是依賴從印度原生稻米中提取的抗病基因才得以挽救,這個例子反映了生物多樣性不僅體現了自然與人類間相依存的關係,也反映經濟上的依賴。

此外,也提到酪梨和咖啡等經濟作物的疾病防治案例,以及目前我們有許多藥物的成分來自於自然界,像對於癌症後期具有療效的紫杉醇,便是從太平洋紫杉中提煉出來的,還有像是金雞納樹、青脆枝等,再再強調生物多樣性對糧食、健康與經濟的重要性,同時也引出生物多樣性與國家競爭力的微妙關係。老師將生物多樣性與環境間的互動關係譬喻成「黑暗生態學」,認為生態保護不單單只是一種理想化、抽象化的事情,反而有著深刻的現實意義,這些物種和資源的存在不僅是維持生態平衡,更直接關係到人類的經濟活動和生計。

除了上述國際間的例子,老師也提到了幾個在地的例子來說明生態與經濟發展的實際案例,譬如台灣的生態旅遊,台灣周邊海域海水魚儘管密度較低,但其種類多樣性卻不亞於大堡礁,然而由於傳統上對魚類資源的利用大多聚焦於漁業,而非生態旅遊的發展,以至於低估其價值。

生物多樣性對於整體的永續發展至關重要,但我們對其價值的理解卻常常只存在於可量化的經濟利益,忽視了那些無法輕易估算的生態服務與文化價值,像是在農業活動上,我們常常只著重於生產極大化,但卻忽視其背後可能帶來的犧牲,就像過度工作對健康的損害一樣,後續需要更多的行為彌補,最終得不償失。

另外,隨著全球對生物多樣性的重視不斷增加,這種趨勢也逐漸影響到企業的運作。如今,許多國際大企業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納入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議題中,並且將其納入環境、社會與治理的評估,這一變化使得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不再僅僅是政府、民間相關團體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與經濟體系共同關心的問題。

再來,老師提到對於生態保護的眼光過往我們都著重在保護區中,但隨著淺山至平地的開發壓力逐漸上升,生態環境議題非只有在保護區才會遇到,舉例來說台北的廣慈博愛院區域,雖非保護區,但卻是貓頭鷹的棲息地,進一步點出在保護區以外我們仍需要做出有效的保護措施,只要我們稍微留意、給出適當的條件依舊可以維持生態的多樣性。

事實上,在非保護區的開發上,許多生態保護的根本問題並不完全在開發本身,而是整個開發過程與生態保護之間缺乏協調溝通,且在台灣的開發過程中,習慣性地選擇較為經濟、快速的開發方案,而這樣的方案通常都會壓迫到生態環境,所以只要開發單位能夠從一開始就與生態專業者合作,並提前規劃,將有機會促成兩者間的共存共榮,因此後來也慢慢發展出生態檢核的機制,漸漸地納入各地關心相關議題的NGO團體與公民,有機會將原本對立的兩方變成夥伴關係,在各方的協作下共同思考區域的發展與生態保護。

最後,老師提到除了以往思考單一工程的環境影響外,我們是否有可能反向思考如何藉由各方的合作來進行生態的修補與復育,由此帶出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推動的「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簡稱國土綠網1),並以花蓮的大農大富地區為例,在該區山羌若是要在中央山脈至海岸山脈這一段活動時,將會遇到公路、河堤、鐵路等阻礙,而跨越這些障礙需要不同單位的協調與合作,譬如新大富橋的重建涉及公路局,拆除廢橋的工程則會涉及第九河川局和國有財產局的許可,局處間的協商不容易達成,因此需要公民團體甚至是地方的社區夥伴一同加入協調與推動,後續也成功促使山羌在這個區域內有一個較好的活動範圍。

上述的經驗顯示,政府與民間單位共同協力,政府端主動公開相關訊息,民間單位提供相關的專業判斷,兩端對接相關的行政程序,慢慢積累彼此的信任感,讓公私協力的過程能有效運作,如此,我們才有辦法從以往一直抗爭的路線走出新的道路,改善生態保護的成效,同時也促進更友好的政策制定與執行環境。

〔備註:本次講座課程的內容,都是老師們長年進行科學研究、監測與實作的結果。但客觀數據也可能會隨著不同技術方法、不同時空地點而有所改變,無法涵蓋所有情境,所以也可能產生不同的認知與觀點,敬請讀者朋友們理解。如有不同觀點,也歡迎來信與台南社大社會溝通小組交流,我們也會幫您轉答意見給各位老師。〕

  1.  國土綠網相關訊息: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2174 ↩︎
 國土綠網相關訊息: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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